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要求,结合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415201365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思雅路8号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报考要求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2022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2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若考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其入学资格。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5)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原则上需专业对口。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升本”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2)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专业不分科类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3)省招生考试院按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各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二)被我校录取后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体检后发现不宜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将公布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专业考试相关安排、专业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考生可在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教学科研处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giist.cn/list.jsp?cItemId=639&itemId=637&page=1)。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录取到本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第十五条 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第十六条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招生纪检监督电话:0851-88920706
E-Mail: zjc@giist.cn
学校网址:http://www.giist.cn/gyit/index.jsp
招生网址:http://www.giist.cn/zs/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