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 号)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商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沿于1947年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1952年,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将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和建中会计训练班、求是会计补习班、知新会计补习班三所私立会计教育机构接收组建为“贵州省贸易中等技术学校”;1961年与贵州省粮食学校合并成立“贵州省商业学校”;1987年升格为“贵州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省商务厅将“贵州省商业干部学校(贵州省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贵州商学院”。
学校地处中国避暑之都——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坐落于麦架河畔,占地978亩。设有11个教学单位,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开设有28个本科专业(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4个学科门类,省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创业就业金课1门,省级一流课程4门。获教育部新工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27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建有新商科实验中心和文化与艺术教育中心,全省双创示范基地,创建了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黔青梦工场,孵化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2个,其中国家级61个、省级155个。学生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47项、省部级奖励552项。与北京华联、贵州百灵等8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学校是贵州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单位,是省第六批人才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人才基地)和第四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拥有省哲学社科创新团队1个,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个,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2个、特色重点实验室1个。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项,省重大调研课题1项,省级科研项目51项、厅级项目165项,横向课题29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604篇,出版学术专著21部,获各类专利授权93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三等奖2项,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学习借鉴先进办学理念,强化交流合作。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瑞士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21所国内外高校签订合作备忘录,搭建校际交流平台。
追梦新时代,迈向新征程。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及省委关于高校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聚焦“四新”抓“四化”,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具备商业头脑、创造活力、担当精神、实干作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竭力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负责人为主的“专升本”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实施“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录取严格分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考试安排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2 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 书),或在我省应征入伍、报名结束前已正式退役且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但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 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原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原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第八条 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如下表
3.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14日持身份证、准考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贵州商学院尚文楼A1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审查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按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将审核考生专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本科招生专业的对口专业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对口专业要求,所报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5.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21日,按专业考试准考证所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 号)的规定执行。退役军人考生于4月15日后可登录贵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网站查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案。
第十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贵州商学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如发现患有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者,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围绕“奖、贷、助、勤、补”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娟
联系电话(传 真):0851—84874637
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
学校网址:http://www.gzcc.edu.cn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邮编:5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