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并通过后形成,撰写时应注意行文的严肃性、语言的准确性。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报是党政机关就某一重大活动、事件或问题发布的告知社会公众的权威性文件。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文书。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通报。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恢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是一种常用的上行文,也是下情上达、密切上下级联系的重要方式之一。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属于上行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应用公文种类:
1. 党政公文:决议、 决定、 命令、 公报、 公告、 通告、 意见、 议案、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批复、 函、 纪要。
2 专用文书:意向书、 策划书、 自荐书、 起诉状、 答辩状、 合同、 申论、 毕业论文、 调查问卷
3. 事务文书:调查报告、 简报、 信息、 计划、 总结、 启事、 会议讲话稿、 感谢信、 贺信、 慰问信、述职报告、 声明、 公示、 申请书。
4. 法规规章文书:条例、 规定、 办法、 章程、 规则、 制度。
公文格式:
1. 版头: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字号、 签发人
2 主体: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 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日期、 印章、 附注、 附件
3. 版记: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 印发日期
部分公文写作结构:
1. 决议:决议的缘由、事项和结语
2. 决定:发文缘由、决定事项和要求
3. 命令(令)。 发文缘山;行政措施,或决定事项;提出要求、号召或希望。
4. 通告:标题——正文(缘由、事项、结语) ——落款
5. 通知: ①会议通知:标题——主送机关——正文(会议六要素: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有关准备、其他事项) 落款
②事务性通知: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缘由、事项、结语) 落款
③转发性通知: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被转发文书
④印发性通知:标题一主送机关一正文——落款——被颁转文书
6 通报: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四个层次) 落款通报正文四个层次: 基本情况、定性评价、通报决定(表彰决定\处理意见)、希望号召)
7 请示: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缘由、事项、结语) 附件说明 落款 附注
8 报告: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 落款
9. 批复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批复引据、批复意见、结语) ——落款
10. 函: ①去函: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去函缘由、去函事项、结语) ——落款。
②复函: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复函引据、 复函意见、 结语) 落款
文种分类
1. 决议: 公布性决议、 批准性决议、 阐述性决议。
2 决定: 法规政策性决定、 重要事项性决定、 人事任免性决定、 奖惩性决定
3. 命令: 公布令、 行政令、 嘉奖令、 任免令、 惩戒令、 特赦令、作战令、 通缉令
4 公报: 新闻公报、 会议公报
5. 通告: 告知性通告、 制约性通告
6. 意见: 规划性意见、 实施性意见、 具体工作意见
7. 通知: 指示性通知、 转发性通知、 发布性通知、 事项性通知(事务通知)、 任免通知
8 通报: 表彰性通报、 批评性通报、 情况通报
9. 报告: 工作报告、 情况报告、 答复报告、 报送报告
10. 函: 商洽函、 问答函、 批答函
11. 纪要: 办公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 座谈会议纪要
文种的特点
1. 决议: 程序性、权威性、 稳定性
2. 决定: 指挥性、 重要性
3. 命令:权威性和强制性、 制发主体的规定性、 内容表述的简明性
4. 公报: 政治性与庄重性、 公开性与新闻性
5. 通告: 周知性、 约束性、 晋适性
6. 意见: 行文多向性、 用途多样性
7. 议案:作者的法定性、 受文者的特定性、 内容的规定性
8 通知: 通用性、 普适性、 时效性、 下行性
9. 通报: 典型性、 教育性、 政策性
10 报告:陈述性、 汇报性、广泛性
11. 请示: 期请性、 拟议性、 单一性
12. 批复: 对应性、 指挥性、 可行性、 单一性
13. 函: 简明性、 简便性、 简单性
14 纪要: 纪实性、 概括性、 指导性
其他常识
1 采用题注标明成文日期的文种: 决议、 决定、 公报、 公告
2. 命令的令号: 只标出其顺序号; 以任期为限不以年度为限。
3 议案应有政府首长签署。
4. 被动行文文种: 批复、 复函、 回复报告
5. 纪要(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不加盖印章。 且纪要无落款、 无主送机关, 可用发文机关标志代替标题。
6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7. 不得将上行又件(请示、 报告、 意见)抄送给下级机关。
8. 上行文(请示、 报告、 意见)应在版头标注签发人姓名。
9. 决定、 意见可在文种前加(几点、 若干、 处理、 实施等)说明词